首頁 > 投資者關係 > 公司治理 > 高管及關鍵崗位人員簡歷

成員簡介

龔興峰先 中國國籍

龔興峰先生自2024年12月起擔任本公司執行董事、總裁及財務負責人。龔先生1999年1月加入本公司,歷任精算部總經理助理、核保核賠部副總經理、客戶服務部總經理、首席精算師、總裁助理、副總裁兼總精算師、董事會秘書,並曾任資產管理公司投資業務負責人、監事會主席,新華養老保險董事、總精算師等職,加入本公司前曾任職於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龔先生具有高級經濟師職稱,並具有中國精算師協會(CAA)的中國精算師資格(FCAA)和英國特許管理會計師公會(CIMA)的資深管理會計師資格(FCMA),現任中國精算師協會常務理事。龔先生於1996年取得中央財經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並於2011年取得中歐國際工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秦泓波先生 中國國籍

秦泓波先生自2021年11月起擔任本公司副總裁,自2024年11月起擔任資產管理公司董事、董事長,自2024年5月起擔任資產管理公司黨委書記。秦先生於2021年9月加入本公司,2022年9月至2024年5月兼任本公司首席風險官。秦先生曾任中國再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展改革部總經理、職工代表監事、董事會辦公室主任、戰略發展部總經理、戰略總監、新聞發言人等職,曾兼任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監事、董事、副總經理,中國人壽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國再保險(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秦先生於2011年取得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具有高級經濟師職稱。

王練文先生 中國國籍

王練文先生自2022年12月起擔任本公司副總裁,自2017年2月至2022年12月擔任本公司總裁助理,自2019年9月至2022年7月兼任本公司浙江分公司總經理。王先生自2010年5月加入本公司以來,歷任法人業務總監、公司總監兼西北區域總經理兼陝西分公司總經理、公司總裁助理兼新華養老保險副總經理兼浙江分公司臨時負責人等職務。王先生具有中級會計師、經濟師職稱,於2004年取得復旦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

李文峰先 中國國籍

李文峰先生自2024年2月起擔任本公司總裁助理,自2024年3月起兼任新華養老保險黨委書記,自2024年7月起兼任新華養老保險董事長。李先生於2023年8月至2024年5月兼任匯金公司派出中國再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聯交所股票代碼:01508)董事。自2019年2月至2023年12月,李先生任匯金公司證券機構管理部╱保險機構管理部高級副經理、直管企業領導小組辦公室╱股權管理二部機構三處處長、高級經理等職務,期間掛職中關村科技園區朝陽園管委會(朝陽區科技和信息化局)副主任。2009年9月至2019年2月,李先生曾任中投公司監事會辦公室╱內審部經理、辦公室╱董事會辦公室╱黨委辦公室高級副經理。李先生曾就職於審計署濟南特派辦、審計署信息郵政審計局。李先生於2008年取得東北財經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具有審計師資格。

劉琛女士 中國國籍

劉琛女士自2024年3月起擔任本公司總裁助理,並兼任收展部總經理。劉女士曾任本公司總監、客戶服務部總經理、保費部總經理、客戶服務部╱消費者權益保護部總經理等職。劉女士於1999年取得中央財經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2012年取得清華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具有經濟師資格。

劉智勇先生 中國國籍

劉智勇先生自2024年3月起擔任本公司總裁助理自2025年4月起擔任本公司董事會秘書。劉先生現任本公司黨委組織部部長,兼新華黨校副校長、新華保險干部研修院常務副院長。劉先生曾任中投公司人力資源部高級經理、研究規劃組組長,匯金公司證券機構管理部╱保險機構管理部派出監事,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劉先生曾就職於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劉先生於2017年取得中國人民大學管理學博士學位,具有經濟師資格。

王西剛先 中國國籍

王西剛先生現任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合規負責人。王西剛先生1998年加入公司,2005年起歷任法律事務部總經理、法律合規部總經理、法律合規與風險管理部總經理、法律合規與風險管理部總經理(公司總監級)、法律合規部總經理(公司總監級)等職。王西剛於2008年7月取得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具有中級經濟師資格。

畢濤先生 中國國籍

畢濤先生現任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審計責任人、審計部總經理。畢濤先生2003年加入公司從事審計工作,2013年起歷任審計部總經理助理、審計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審計部東區審計中心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審計部東區審計中心總經理等職。畢濤於1999年7月取得山東財政學院經濟學學士學位,具有中級會計師資格。

潘興先生 中國國籍

潘興先生現任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精算師、產品市場部總經理。潘先生2003年加入本公司從事產品開發工作,2017年6月任產品開發部總經理助理,2022年3月任產品開發部副總經理,2022年11月調入新華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歷任總精算師、財務負責人、運營管理中心總經理等職。潘先生于2014年7月取得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專業博士學位,具有中國精算師資格。


執委會職責

執委會職責主要包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傳達董事會會議精神,部署落實董事會決議的具體任務和措施;(二)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主管部門、監管機構等單位的重要政策和工作要求;(三)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或根據董事會決議,負責有關重大兼併、收購,股權及不動產投資和融資、資產處置方案的具體實施,並向董事會報告;(四)研究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前述「重大經營決策」包括公司的發展戰略、經營方針、重大資產購置及對外投資等事項;(五)審議公司經營管理相關的重要規章制度;(六)擬訂《公司章程》規定的,應由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決定的相關事項的草案,包括但不限於:1、公司戰略規劃、經營計劃、年度投融資方案等;2、公司的合併、分立、形式變更、解散方案;3、公司的註冊資本變更方案和發行債券方案;4、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5、公司財務報告(包括半年度、年度);6、公司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7、公司需股東大會、董事會決定的基本制度;8、其他需提交股東大會、董事會決定的公司經營管理事項。(七)研究子公司的設置方案、子公司的重要管理制度;(八)設立、撤銷或調整公司執行委員會下設的相關專業委員會;(九)監控公司日常重大經營活動,聽取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日常重大經營情況的工作匯報;(十)負責組織實施全面風險管理和償付能力風險管理工作,搭建償付能力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制定並組織執行償付能力風險管理政策和流程,定期評估償付能力風險狀況,制定償付能力風險解決方案,編製償付能力報告,組織風險管理信息系統的開發和應用,以及董事會授權的其他風險管理職責;(十一)聽取有關監管機構對公司的監管意見匯報,研究公司整改措施;(十二)審查和評估公司治理結構是否健全,以保證財務報告、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內部控制符合公司治理標準;(十三)負責確保消費者權益保護戰略目標和政策得到有效執行;(十四)負責建立數據治理體系和數據質量控制機制,評估數據治理有效性和執行情況,並向董事會報告;(十五)董事會通過授權方案或專項決議授權等方式授權執委會行使的其他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