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6、以“扶贫”“互助”“慈善
销售渠道该投资项目无法在官网查询,且资金流向个人账户或现金交易,缺乏监管,存在资金挪用、诈骗或跑路风险。4.熟人推荐,降低警惕性通过“认识十多年的朋友”介绍,利用信任关系降低受害者的防备心理,使投资者
,特别是关于费用、服务内容、退款政策等关键信息,双方达成的任何约定和经营者的口头承诺也应列入合同条款中。4.留存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家长在缴费时,应选择正规途径支付培训费用,务必留存所有与服务相关
。一般来说,被保险人与保单的所有人为同一人的情况较为普遍,保单所有人所拥有的权利通常包括以下七种:(1)变更受益人;(2)领取退保金;(3)领取保单红利;(4)以保单作为抵押品进行借款;(5)在保单现金
银行等方式向陌生人直接转账。 4.及时举报违法线索对于打着“虚拟货币”旗号进行非法金融活动的,应当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人生事业再
行骗。3.虚构险情,骗取钱财虚构亲友遭遇车祸、手术、绑架、或被法院强制执行,利用亲属关系及焦虑心理骗取钱财。甚至盗取生活习惯信息,利用亲友专注工作、学习或睡眠而暂时失联的时间行骗。4.利益诱导,假意收费
“边玩游戏边赚钱”“投资周期短、收益高”,诱骗参与者通过兑换虚拟币、购买游戏装备等方式投资。此类游戏具有较强迷惑性,存在卷款跑路等风险。4.远离变相从事“元宇宙”虚拟币非法谋利的行为。部分不法分子号称
”“银行直存”等,均是利用消费者急于解困、急于挽回损失等心理特点,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财产安全,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4.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投资、理性借贷观念,通过依法取得金融业务经营许可的机构获取金融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甘肃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甘保监罚[2016]4号)的内容予以披露。2015年6月,甘肃保监局在对我甘肃分公司现场
分公司通过虚列费用套取资金支付员工租房补贴和业务拓展等费用,在举办的4场产品说明会中存在夸大保险产品收益和保险责任的误导行为,在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培训使用的培训资料中存在误导内容。上述行为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