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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简介

龚兴峰先生 中国国籍

龚兴峰先生自2024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及财务负责人。龚先生1999年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精算部总经理助理、核保核赔部副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经理、首席精算师、总裁助理、副总裁兼总精算师、董事会秘书,并曾任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业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新华养老保险董事、总精算师等职,加入本公司前曾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龚先生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并具有中国精算师协会(CAA)的中国精算师资格(FCAA)和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CIMA)的资深管理会计师资格(FCMA),现任中国精算师协会常务理事。龚先生于1996年取得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并于2011年取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秦泓波先生 中国国籍

秦泓波先生自2021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24年11月起担任资产管理公司董事、董事长,自2024年5月起担任资产管理公司党委书记。秦先生于2021年9月加入本公司,2022年9月至2024年5月兼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秦先生曾任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改革部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战略发展部总经理、战略总监、新闻发言人等职,曾兼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董事、副总经理,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再保险(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秦先生于2011年取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王练文先生 中国国籍

王练文先生自2022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17年2月至2022年12月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自2019年9月至2022年7月兼任本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王先生自2010年5月加入本公司以来,历任法人业务总监、公司总监兼西北区域总经理兼陕西分公司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兼新华养老保险副总经理兼浙江分公司临时负责人等职务。王先生具有中级会计师、经济师职称,于2004年取得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李文峰先生 中国国籍

李文峰先生自2024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自2024年3月起兼任新华养老保险党委书记,自2024年7月起兼任新华养老保险董事长。李先生于2023年8月至2024年5月兼任汇金公司派出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交所股票代码:01508)董事。自2019年2月至2023年12月,李先生任汇金公司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高级副经理、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机构三处处长、高级经理等职务,期间挂职中关村科技园区朝阳园管委会(朝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副主任。2009年9月至2019年2月,李先生曾任中投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内审部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高级副经理。李先生曾就职于审计署济南特派办、审计署信息邮政审计局。李先生于2008年取得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具有审计师资格。

刘琛女士 中国国籍

刘琛女士自2024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并兼任收展部总经理。刘女士曾任本公司总监、客户服务部总经理、保费部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总经理等职。刘女士于1999年取得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12年取得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有经济师资格。

刘智勇先生 中国国籍

刘智勇先生自2024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自2025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先生现任本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兼新华党校副校长、新华保险干部研修院常务副院长。刘先生曾任中投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研究规划组组长,汇金公司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派出监事,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刘先生曾就职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刘先生于2017年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具有经济师资格。

王西刚先生 中国国籍

王西刚先生现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王西刚先生1998年加入公司,2005年起历任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监级)、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公司总监级)等职。王西刚于2008年7月取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具有中级经济师资格。 

毕涛先生 中国国籍

毕涛先生现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责任人、审计部总经理。毕涛先生2003年加入公司从事审计工作,2013年起历任审计部总经理助理、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审计部东区审计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审计部东区审计中心总经理等职。毕涛于1999年7月取得山东财政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具有中级会计师资格。

潘兴先生 中国国籍

潘兴先生现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精算师、产品市场部总经理。潘先生2003年加入本公司从事产品开发工作,2017年6月任产品开发部总经理助理,2022年3月任产品开发部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调入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等职。潘先生于2014年7月取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学位,具有中国精算师资格。



执委会职责

执委会职责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传达董事会会议精神,部署落实董事会决议的具体任务和措施;(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等单位的重要政策和工作要求;(三)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或根据董事会决议,负责有关重大兼并、收购,股权及不动产投资和融资、资产处置方案的具体实施,并向董事会报告;(四)研究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前述“重大经营决策”包括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重大资产购置及对外投资等事项;(五)审议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重要规章制度;(六)拟订《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的相关事项的草案,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年度投融资方案等;2、公司的合并、分立、形式变更、解散方案;3、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方案和发行债券方案;4、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公司财务报告(包括半年度、年度);6、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7、公司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的基本制度;8、其他需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的公司经营管理事项。(七)研究子公司的设置方案、子公司的重要管理制度;(八)设立、撤销或调整公司执行委员会下设的相关专业委员会;(九)监控公司日常重大经营活动,听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日常重大经营情况的工作汇报;(十)负责组织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和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工作,搭建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制定并组织执行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定期评估偿付能力风险状况,制定偿付能力风险解决方案,编制偿付能力报告,组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风险管理职责;(十一)听取有关监管机构对公司的监管意见汇报,研究公司整改措施;(十二)审查和评估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健全,以保证财务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内部控制符合公司治理标准;(十三)负责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目标和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十四)负责建立数据治理体系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评估数据治理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十五)董事会通过授权方案或专项决议授权等方式授权执委会行使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