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临时信息披露2026年2号
更新时间:2026-04-13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甘金监行处〔2026〕89号)的主要内容予以披露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调查、审理,本公司甘肃分公司2022年1月15日至2023年7月15日期间召开的4场产品说明会存在销售误导。
上述行为违反了《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保监发〔2012〕87号)第九条:“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还不得有下列销售误导行为:(一)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三)使用保险产品的分红率、结算利率等比率性指标,与银行存款利率、国债利率等其他金融产品收益率进行简单对比;”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对本公司甘肃分公司罚款5万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