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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临时信息披露2025年1号

更新时间:2025-01-06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2号)的有关规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桂金罚决字〔2024〕62号)的主要内容予以披露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调查、审理,本公司广西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未如实记录保险理赔事项;二是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三是2021年5月至2023年6月,宣传内容存在虚假、引人误解的内容。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对本公司广西分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41万元,同时给予相关人员警告并处罚款。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