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临时信息披露2024年8号
更新时间:2024-12-26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2号)的有关规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总裁任职资格批复的相关事宜予以披露如下: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关于龚兴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4]843号),金融监管总局已核准龚兴峰先生担任本公司总裁的任职资格。
以上事宜具体请见本公司2024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华保险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12-25/601336_20241225_WMPY.pdf)。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