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披露 > 重大事项

新华保险临时信息披露2023年4号

更新时间:2023-04-14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2号)的有关规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新任董事长和总裁任职资格批复的相关事宜予以披露如下: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李全任职资格的批复》(银保监复[2023]204号)和《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泓任职资格的批复》(银保监复[2023]202号),中国银保监会已核准李全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和张泓先生担任本公司总裁的任职资格。李全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和张泓先生担任本公司总裁的任期分别自2023年4月10日和2023年4月11日起生效。

以上事宜具体请见本公司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华保险关于董事长和总裁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04-14/601336_20230414_UE6M.pdf)。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