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临时信息披露2023年3号
更新时间:2023-04-13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2号)的有关规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中国银保监会贵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贵银保监罚决字〔2023〕23号)等(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予以披露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保监会贵州监管局调查、审理,2020年6月至7月,本公司贵州分公司存在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一百六十一条,中国银保监会贵州监管局对本公司贵州分公司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及3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80万元;并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一百七十二条,给予相关人员警告并处罚款。
公司高度重视行政处罚指出的相关问题,及时组织责任单位进行问题排查整改,后续将继续深入加强风险管理,持续提高分支机构依法合规经营能力。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