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披露 > 重大事项

新华保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2年7号

更新时间:2022-12-30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赖观荣任职资格的批复》(银保监复[2022]862号)、《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徐任职资格的批复》(银保监复[2022]864号)、《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郭永清任职资格的批复》(银保监复[2022]863号),中国银保监会已核准赖观荣先生、徐徐女士及郭永清先生担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原独立董事李湘鲁先生、郑伟先生及程列先生因任独立董事时间已满六年,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已分别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9月9日提出辞任,具体辞职公告请参见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9日和2022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新华保险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赖观荣先生、徐徐女士及郭永清先生三位新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后,李湘鲁先生、郑伟先生及程列先生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生效,Edouard SCHMID先生任期届满退任本公司董事。

2022年度内本公司原董事长徐志斌先生、原董事彭玉龙先生辞任,当年董事会累计变更人数为6人,超过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2 号)相关规定,现予以披露。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