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26日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予以披露。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6日
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5]342号),金融监管总局已于2025年6月5日核准卓志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2025年2月6日,何兴达先生辞任本公司董事职务;2025年3月26日,毛思雪
核准。以上事宜具体请见本公司2024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华保险关于执行董事、总裁辞职的公告》(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
本人受聘担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如下声明: 一、本人身份符合《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对公司事务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其法律责任。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将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诚信、勤勉、独立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并愿承担因不实声明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n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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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宜具体请见本公司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华保险关于董事长和总裁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根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要有如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上市、股份回购、发行公司债券等有价证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审定、修订包括但不限于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资产管理授权制度等相关治理制度; (12)对公司聘用、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议;&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