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请见本公司2023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华保险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2号)的有关规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20〕26号
违法行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26日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2号)的有关规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皖银保监罚决字〔2021〕22号)的主要内容予以披露如下:经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监管局”)检查,本公司安徽分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2019年1月至9月,本公司安徽分公司销售的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有40件自主审批承保的保单费率浮动超过总公司精算报告及核保规则中约定的上浮不超过300%、下浮不超过60%的规定,涉及保费158.29万元。上述问题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安徽监管局决定对本公司安徽分公司予以罚款三十万元的行政处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3日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2号)的有关规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银保监罚决字〔2020〕18号)的主要内容予以披露如下:经中国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检查,本公司山东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上述问题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对本公司山东分公司罚款20万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22日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2 号) 的有关规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中国银保监会贵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贵银保监保罚决字〔2018〕2 号)的主要内容予以披露如下: 经贵州监管局检查,本公司贵州分公司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ー条,贵州监管局对本公司贵州分公司罚款12万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9 日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2号)的有关规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金罚决字〔2025〕79号)的主要内容予以披露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调查、审理,本公司云南分公司2021年至2022年期间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3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对本公司云南分公司罚款人民币12万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9日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2号)的有关规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金罚决字〔2024〕39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予以披露如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经对本公司宁波分公司2022年1月至2023年7月期间业务进行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一百六十一条等规定,针对宁波分公司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个人保险代理人学历不真实、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的行为,对宁波分公司警告并合计罚款人民币69万元。本公司宁波分公司高度重视《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的问题,今后将持续加强风险管理,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19日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鄂保监罚[2015]32号)的内容予以披露。经查,2014年1-3月,我湖北分公司存在虚列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湖北保监局决定给予我湖北分公司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保监会宁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2年2-1号)的内容予以披露。经查,我宁夏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未在保单犹豫期内完成回访;二、委托无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银邮机构代理保险业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宁夏监管局决定给予我宁夏分公司警告并处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