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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重大关联交易信息)2013年2号

更新时间:2013-06-21

关于认购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计划受益份额”的公告


近期,本公司认购了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资产”)作为联合受托管理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计划之受益份额,因新华资产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交易金额判断,此项交易构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监管规则下的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保监会的要求,现将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新华资产(股权投资计划联合受托管理人)。

(二)定价政策:参照市场同期限产品定价,本次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值执行。

(三)交易目的:本次交易符合保监会规定的投资范围,公司根据委托资产运用及市场相关情况,购买该股权投资计划受益份额属于正常资金运用行为。

(四)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本次关联交易按照《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如下内部审批程序:

1、2013年6月18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出具专业意见,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13年6月1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此项关联交易。

(五)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根据公司委托资产运用及市场相关情况,购买该股权投资计划属于公司正常资金运用行为,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交易的公允性、内部审查程序执行情况以及对被保险人权益的影响进行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认购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计划受益份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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