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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党史大事记
更新时间:2019-07-02

1954年

6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的报告的指示,提出在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的同时,必须相应地发展轻工业、地方工业和手工业,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日益增长的需要。手工业合作化应按照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必须加强和个体手工业者的团结,在生产上给予可能的帮助。

 

1975年

6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努力完成今年钢铁生产计划批示》。中央同意冶金工业部门的报告,针对当时钢铁生产计划完成得不好的情况,指示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必须加强对钢铁工业的领导。文件指出:“这一点,必须引起全党各级领导同志的充分注意。钢铁工业没有一个大的发展,就不可能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

 

1978年

6月23日,中共中央转发湖南省湘乡县委《关于认真落实党的政策,努力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的报告》指出,要坚决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从各方面减轻农民的不合理负担。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准无偿平调社、队的劳力、财力、物力,搞非生产建设,坚决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做到增产增收、多劳多得、分配兑现。

 

1983年

6月6日至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赵紫阳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过去的五年,是我国从政治上经济上克服困难走上健康发展的五年。在这期间,我国取得了很大成就,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今后五年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和超额完成第六个五年计划,制定和执行第七个五年计划,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各项建设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在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斗争中取得重大胜利。

1985年

6月29日,国务院批复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报审厦门经济特区实施方案的报告》,批准把厦门经济特区的范围扩大到厦门全岛和鼓浪屿全岛,并在该特区逐步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

1986年

6月10日,邓小平在听取中央负责同志汇报当前经济情况时讲了三个问题:一是农业,主要是粮食问题。二是外汇问题。三是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他指出:“改革,应该包括政治体制的改革,而且应该把它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

 

1989年

6月28日,中共中央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江泽民就社会上普遍关心的问题发表讲话指出,要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搞好经济工作。中国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和总政策决不会变;不仅不会变,而且要更好、更有效地坚持改革开放,使这一伟大事业前进得更稳、更好甚至更快。

 

1991年

6月7日,国务院发出《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合理调整现有公有住房租金,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到成本租金。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以内,实行标准价。

1992年

6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指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目标是:争取用十年左右或更长一些时间,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体系、城乡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

 

1993年

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文件指出,我国经济在继续大步前进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某些方面的情况还比较严峻。在解决问题时,要切实贯彻在经济工作中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同时要注意稳妥,避免损失,特别要避免大的损失的指导思想,把加快发展的注意力集中到深化改革、转换机制、优化结构、提高效益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