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终身呵护,优享人生:长至终身的保障助力客户穿越不同周期,分散风险,优享人生。
◆ 多项关爱,周全守护:保险责任包含关爱金、生存保险金、祝寿金、身故保险金,长久稳定、周全守护。
◆ 多种交费,合理规划:五种交费方式,按需选择,合理进行财务规划。(注:交费方式为一次交清,3\5\10\20年交)
◆ 万能添利,资金积累:可自由选择与金利终身寿险(万能型)同时购买组成保险产品计划,双轮驱动实现资金积累。
注:
1.关爱金、生存保险金、祝寿金给付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所描述的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
2.华实人生优享版终身年金保险与金利终身寿险(万能型)可单独投保。
3.金利终身寿险(万能型)为万能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1. 关爱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满五年的首个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关爱金:
关爱金=首次交纳保险费的金额×关爱金给付比例
2.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满六年起,在每个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生存保险金。
3. 祝寿金
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未满55周岁的,被保险人于7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
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已满55周岁的,被保险人于8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给付祝寿金次数以一次为限。
4.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华先生,40周岁,私营企业主,追求稳健的他想将打拼多年的积累做长远规划。经多方比较,他最终选择了新华保险的“华实人生优享版终身年金保险”。
购买理由:资金规划、养老准备、分散风险
华先生享有的保障:
1.关爱金
合同生效满五年的首个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给付首次交纳的保险费X50%,即11.72万元。
2.生存保险金
合同生效满六年起,在每个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给付基本保险金额X30%,即每年给付3万元,直至终身。
3.祝寿金
7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祝寿金,即10万元。
4.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公司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注:本案例为虚拟案例,仅供理解产品之用。
被保险人因下列1-6项情形之一身故的,或在第7项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2-6项情形或在第7项期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提示:本产品宣传内容仅供参考,产品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以条款和正式保险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