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动产投资业务风险专业责任人的基本信息披露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上半年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整体综合赔付率指标披露的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2022年度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停售情况及有效保单数量的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整体综合赔付率指标披露的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投资管理能力(直接投资不动产)建设及自评估情况(年度披露-【20230117】)--公开披露版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上半年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整体综合赔付率指标披露的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保监罚【2012】117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2012年6-7月,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对我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检查时发现,东莞中支公司现任总经理梁启文2012年1月6日至今负责中心支公司的全面工作,但广东分公司并未向广东保监局报告梁启文任东莞中支公司总经理的相关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广东保监局责令我广东分公司改正,并给予警告、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琼保监罚字【2012】6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2011期间,我海南分公司存在以下行为:1.新增营销员在未取得展业证的情况下开展业务且公司支付佣金;2.委托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开展业务;3.通过会议费报销兼业代理机构有关人员差旅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 鉴于我海南分公司主动采取整改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中国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决定减轻行政处罚,给予我海南分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保监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保监罚【2012】14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我云南分公司一名银保专管员在向客户推销我公司“红双喜金钱柜年金保险”过程中,向客户提供涉及销售误导内容的书面承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云南监管局责令我云南分公司改正并决定给予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保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渝保监罚【2012】18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实,2011年2月,投保人许可向我重庆分公司了解所购保险产品的情况,公司工作人员郭渝屏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其它金融产品收益进行不当类比,把保险分红与定期存款利息进行比较,把缴纳保费说成是存钱,并不实宣称“作为中长期投资,肯定比银行利息高”。 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中国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决定给予我重庆分公司罚款12.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