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本公司原独立董事李湘鲁先生、郑伟先生及程列先生因任独立董事时间已满六年,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已分别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9月9日提出辞任,具体辞职公告请参见
)的主要内容予以披露如下:经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调查、审理,2017年6月至9月期间,本公司湖北分公司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
9月,本公司安徽分公司销售的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有40件自主审批承保的保单费率浮动超过总公司精算报告及核保规则中约定的上浮不超过300%、下浮不超过60%的规定,涉及
)的主要内容予以披露如下:经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监管局”)检查,本公司厦门分公司存在向检查组提供资料与事实不符且存在重大遗漏行为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2020年6月9日至7月16日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保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甬保监罚[2014]1号)的内容予以披露。经查,2013年9月至11月,我宁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对本公司云南分公司罚款人民币12万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9日  
30日至3月29日期间,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二是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期间,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三是2020年至2023年9月期间,给予客户合同
于1996年9月,是一家全国性大型保险公司,经营的产品体系涵盖传统保障型产品和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苏黎世保险公司。新华保险旗下控股新华资产管理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根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要有如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上市、股份回购、发行公司债券等有价证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审定、修订包括但不限于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资产管理授权制度等相关治理制度; (12)对公司聘用、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议;&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