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编号:新华保险[2019]终身寿险029号 报备文件编号:新保发[2019]582号
提示:本产品宣传内容仅供参考,产品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以条款和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注:
1.上述演示数据经过取整处理。
2.合同生效180日(含)内的保险责任请参见产品条款。
3.犹豫期结束后,本合同退保金为“现金价值”。
注:本案例为虚拟,仅供理解产品之用。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2-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一、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及违反义务的后果说明
投保人应对本公司就被保险人健康、职业等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进行如实告知。投保人承诺知晓被保险人健康、职业等情况,并如实告知。如您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本公司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如您因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本公司同时不退还保险费。
二、实现全流程线上服务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新华保险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共设立1767家分支机构,近1600家客户服务中心,同时实现在线咨询、在线核保、犹豫期退保、退保、理赔报案、理赔进度查询、客户投诉等线上服务功能,具体可详询新华保险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67。
三、保费的支付方式,保险单证、保费发票的送达方式
新华保险将通过银行代扣的方式从投保人确认的银行账户中扣取需交纳的保费。
本产品投保成功后,新华保险将向投保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保单,投保人也可以登录本公司官网“服务中心”查询和下载电子保单。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需要保险费发票,请在新华保险官网“服务中心”-“发票下载”模块下载电子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