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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如意智赢版年金保险

这是一款锁定20/25年保障的年金保险,最快满5年可领,年年领取;满期还可领取100%已交保费,利益明确规划稳;可配搭万能型产品助力财富稳增值。 注:以上需满足合同约定的给付条件。
投保年龄 : 0周岁(须出生满30日)至65周岁
保险期间 : 20年和25年
交费方式 : 3、5、10年交

●  产品名称:裕如意智赢版年金保险

●  产品简称:裕如意智赢版

●  险种类别:年金保险

●  投保年龄:0周岁(须出生满30日)至65周岁

●  保险期间:20年和25年

●  交费方式:3、5、10年交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生存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含) 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前,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 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如保险单上载明的交费期间为 3 年或 5 年,则生存保险金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生效后的第五个保单周年日;如保险单上载明的交费期间为 10 年,则生存保险金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生效后的第  十个保单周年日。

2.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 我们按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合同终止。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提示:保险公司不得违规销售非保险产品,请勿参加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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