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诚聘英才|
咨询留言|
退出
首 页
个人客户
企业客户
产品中心
服务中心
关于新华
北京市理赔预付标准
预付事故类型
预付客户标准
预付比例
申请程序
联系电话
医疗费用补偿性质的保险合同
1、客户投保的保险合同有预付保险金责任的;
2、条款没有预付保险责任的客户,如为低保收入家庭或双下岗职工家庭,在公司定点医院就医,且住院实际支出费用超过8000元者。
1、单次预付保险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已支出,且属于保险合同保障范围内应付理算金额的150%; 2、多次预付保险金额不得超过理赔结案给付保险金总额的70%
被保险人/受益人如符合上述条件可向北分理赔室提出书面申请
95567
Copyright www.newchinalif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法律声明
京ICP备05003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