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新华公司发布通告:因经营绩效有较大增长,针对通过个人营销、银行代理、团体直销等渠道销售的保额分红保单,将该业务实现的超额投资盈余作为特殊红利回馈客户。具体包括:2007年12月31日之前承保且于2008年8月8日仍然有效的保额分红保单;2007年12月31日之前承保且于2008年8月8日处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状态的保额分红保单,投保人按规定办理复效手续后亦可享有此次特殊红利。此次特殊红利的实施定在2008年8月8日。
就在2007年10月,鉴于2007年上半年分红险业务取得的良好投资收益,新华保险已经对所有分红险客户派出10亿元的特殊红利。
据了解,基于2007年度资本市场、投资管理和业务经营的良好表现,公司分红险业务最终获得了丰厚收益。除按惯例分配一年一度的“年度红利”外,因分红业务的投资收益较一般年度有大幅增长,于是决定再次分配“特殊红利”。此次红利分配,“年度红利”、“终了红利”和“特殊红利”,三者各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据统计,公司本次分配的“年度红利”、“终了红利”和“特殊红利”,使其2007年对客户累计分红达到50亿元,较2006年度增长一倍,是公司分红产品历年分红的最高纪录。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自2001年推出首款“保额分红”产品后,随分红产品种类和客户群体的不断扩大,目前分红型产品占比已经超过80%,其中,“保额分红”产品一直是主力销售的品种,更是此次红利派送的主角。
“与年度红利相似,在实施‘特殊分红’后,客户保额会相应增加。”公司产品部门负责人解释说,根据“保额分红”产品的分红机制,其红利来源包括“三差”,即死差、利差和费差,以及其他所有可能存在的利源,这可以最大限度上与客户共享经营成果;从红利分配规则看,除“可分配盈余”参与红利分配外,新华保险还将“未分配盈余”在合同终止时进行分配,以实现全部盈余参与分配,这同样在最大程度上体现出公平原则。
保额分红产品由于以保额为分红基础,提高了红利分配基数,并通过分红自动增加保障额度,免于重新核保体检,随着消费者年龄增长而自动提高了风险防御能力,是在客户人生阶段最需要保险保障的时期提高保障程度,符合了人类生命周期的规律。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时指出,保额分红产品的保障水平随“年度红利”以复利形式进行累积,又以“终了红利”进行补充,有效保全了资产,这在一定程度上抵御了因通胀致资产缩水的压力。
另据统计,公司2007年实现保费收入321亿元,同比增长21%;按照新会计准则,新华保险损益项下达成投资收益158亿元(含浮盈),同比实现大幅增长;截至2007年底,公司总资产突破1300亿元,现有业务价值同比增长了110%。(据《金融时报》报道)